您的位置 >> 法制安全>>法制安全>>阅览文章

关于开展民间艺术“小巧手”比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4/14 12:49:49 作者:无 有776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民间艺术“小巧手”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活动意义

为了迎接2014年南京青奥会,建设绿色家园。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区文明办决定联合举办民间艺术“小巧手”比赛,鼓励全区广大青少年以传统的手工技艺,积极创作具有中华民族艺术元素的作品,为青奥会的成功申办献礼。

二、活动主题

迎青奥,巧手扮金陵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

2、参赛作品内容健康优美,形式提倡风格化、多元化,包括(1)绘画类(布贴画、纸贴画、烙画、葫芦画、玻璃画、蛋画、儿童画等民间艺术形式的画种);(2)雕塑类(木雕、萝卜雕、泥塑、面塑等);(3)剪刻类(剪纸、刻纸、皮影等);(4)印染织绣类(染织、蜡染、扎染、刺绣等);(5)编织类(竹编、草编、柳编、藤编、麻编、线编、绳结等);(6)衣饰类(首饰、佩饰、服装、衣饰、鞋帽等);(7)娱玩用具类(玩具、木偶、脸谱、面具等);(8)利用生活中各种材料制作的艺术品。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参展要求

1、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10510。作品背面请注明学校或幼儿园、姓名、年龄、联系方式、作品名称,有老师指导的需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2、各校、幼儿园先行开展评比,并于510前精选不超过10件优秀作品送至团区委。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共青团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少先队南京市江宁区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