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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学习培训活动

发表日期:2021/11/23 14:05:10 作者:李宏伟 有653位读者读过

                 师德师风学习培训活动

11月22日下午借教师会机会,学校工会主席汪庭明再次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此告诫全体教师,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从严加强纪律教育,坚决纠正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坚决杜绝接受监督不自觉,存在违反《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

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坚持强师德和正师风并举,组织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解决教育管理人员作风不实,做表面文章,服务师生意识不强;强制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辅资料;违规招生、买卖生源,组织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以及热衷校外兼职、补课、搞有偿家教,索要或收受家长财物、礼金;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玩乐等问题。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子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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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郎中心小学  工会 2021 1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