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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0/6/23 8:35:56 作者:苗凯旋 有2059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20]14号)等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招生办法: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马勇

副组长:潘仕祥 何德平

组  员:苗凯旋、徐海霞、陈蕾

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潘仕祥

组员:苗凯旋、徐海霞、邵海林、查正美、陈蕾、查玉鹏

二、招生对象

1.户籍为本校施教区(陆郎社区、荷花社区、朱门社区、大庙社区、牌坊社区、花塘社区、庙庄社区、河西社区、西宁社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为非本施教区,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三、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注:2021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现场审核须带以下材料:

※网络报名表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陆郎区域的居民户口本;

3.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

4.儿童本人的出生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校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方可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表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儿童本人的出生证明;

5.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

四、登记或申请时间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网报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6-27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 9:00至7月31 日 16:00,随迁子女应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3.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8月10日,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到学校门卫处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登记地点

陆郎小学教务处及相关教室

六、其他说明

1.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在我校的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校园。   

4.咨询电话:86140604-8012  

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