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含专项教师及通讯员补助标准)
发表日期:2019/3/4 20:23:39 作者:查玉鹏 有1152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校园足球考核奖励制度
1、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补助办法
(1)教练员在放假期间带足球比赛及训练时每天补助加班费、车费等共计100元一天;
(2)教练员在上班期间,利用早晚时间带足球训练时按课时2倍发放代课费。
2、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1)教练员所带的足球队在区级比赛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200元、三等奖励1000元。
(2)在参加市级足球比赛中,取得第六名的奖励500元,取得第五名的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个名次奖金加500元。
(3)每向市级足球队输送一名运动员,奖励1000元。
3、裁判员考核奖励办法
裁判员参与班级联赛执法工作,每场200元。
4、足球通讯员考核奖励办法
通讯员做到校园足球活动必须发新闻和微信推送,每篇100元。
5、运动员考核奖励办法
(1)运动员在参加足球训练和比赛时的饮用水、服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学校负担。在每一次大型比赛(区级及以上)获一等奖,每位队员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获二等奖,每位队员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获三等奖,每位队员奖励价值50元的奖品。
(2)对于贡献突出的教师除给予奖励,并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在评职称、评优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
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