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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

发表日期:2019/5/7 15:52:58 作者: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有307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

根据江宁教字[2019]43号文件要求,就我校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户籍为本校施教区(陆郎社区、荷花社区、朱门社区、大庙社区、牌坊社区、花塘社区、庙庄社区、河西社区、西宁社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为非本施教区,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二、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291日至20138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注:2020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9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及复印件

3.江宁区陆郎小学2019年新生信息单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校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截至2019531日)方可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三、登记或申请时间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2019518(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1974(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

四、报名、登记地点

陆郎小学教务处及相关教室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在我校的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86140604-8012   86140810

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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