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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楼名、路名、园名、院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9/25 15:57:53 作者:何德平 有1147位读者读过

学校各科室、退教协、各年段、各班级、外借教师:

学校楼宇建筑、道路的命名对于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独特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增强校园的办学品位和育人功能,培育和弘扬百年陆小深厚的人文底蕴,积极营造具有陆小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关注、参与学校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征集校楼名、路名、园名、院名的活动。现将需要命名建筑区域的具体位置、命名原则及要求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命名对象(具体楼宇、道路命名对象详见附件)

1.楼宇:教学楼、行政办公综合楼、餐厅;

2.道路:校南门至教学楼道路、校教学楼南面东西方向道路、校教学楼北面东西方向道路、行政综合楼南面东西方向道路、教学楼东面至餐厅道路、操场北台阶至北门道路;

3.园区:教学楼南面两块园区、教学楼与行政综合楼之间两块园区、餐厅东南方向一块园区;

4.院落:学校卫生室、体育器材室、少先队室、体育组组成的院落。

二、命名原则

1.合法原则。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2.传播原则。命名寓意应内蕴丰厚、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

3.传承原则。命名应努力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融入学校历史底蕴,对学校文化传统有传承作用。(见附件)

4.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充分注重个体与整体的协调性,并有一定的相关性;充分考虑对应各建筑主要功能;充分尊重各建筑主要使用群体的集中民意。

另:所有应征的命名,均应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限300字以内),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三、组织方式

1.集体组织。学校各年段、各科室要组织人员围绕命名工作进行深入的讨论,集思 广益,广泛开展征集活动。由处室负责人负责。

2.班级投稿。各班级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征集方案,以班级名义投稿。由各班主任组织。

3. 投稿请直接交学校副校长室(后二楼)或将电子文稿发至邮箱:2217495910@qq.com

四、征集范围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截止,全校师生员工和广大学生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五、录用办法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稿件中楼宇、道路等的命名进行认真评审筛选,并提交校行政会斟酌,一经录用,学校将给予命名工作者一定的奖励。

希望师生员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参与命名工作,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留下永久的纪念。

 

南京市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

2017年9月2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