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5/16 14:20:12 作者:无 有1488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强化“科研成就教师”的科研价值取向,打造一支研究型教师队伍,引领教师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推进教育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全面优质”,区教育局与教育学会决定于2008年5月——2009年4月期间开展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研究活动。请各校(园)认真组织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园)要积极发动教师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教师有“个人课题”的目标。
2、校级“个人课题”的申报与立项在4月完成,各校(园)要成立学校“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公正、公平组织“个人课题”的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区级课题。
3、区级“个人课题”于5月26——30日上报材料(同时上报08年校级“个人课题”目录),并择优推荐上报市级课题。市级“个人课题”于9月申报。
4、区教科研带头人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今后评选教科研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5、选题领域和范围参照《江宁区教育科学“十一五”“个人课题”规划指南》(在“江宁教育信息”网站“个人课题”栏目下载,现已下发各办公室)。
6、申报材料包括《江宁区2008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1份、研究方案1份(统一A4纸打印稿)。
7、区教育局、区教育学会于6月组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立项,并通知研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科室联系。电话:51196598 联系人:汪圣龙
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区教育学会
2008年3月10日
备注:请我校相关教师及早准备,积极撰写,最迟于本月29日放晚学之前上报学校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