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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戒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发表日期:2009/6/25 15:17:39 作者:无 有758位读者读过

“五严”戒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中国江苏网6月12日消息:今天,省教育厅在宁召开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以全面动员和部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着力健全和完善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尽管我们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有些地方和中小学校仍然存在办学不规范的问题。”今天的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沈健披露了我省教育系统依然存在的四大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中小学课程多、作业多、考试多、实习多、竞赛多,学生课业负担普遍过重;部分地方和学校只重视考试科目的教育教学,忽视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综合素质养成性课程;违反《义务教育法》,改制学校的清理不到位,初中学校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与学科竞赛成绩挂钩等形式招生,有些公办普通高中违规采取各种手段抢生源等等。  

针对此,沈健厅长表示,当前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将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

  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改制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