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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5/12 7:57:55 作者:无 有51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普〔2009〕15号

 

 


关于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现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学校如何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的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各校(园)要迅速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要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要洗手,休息日要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场所,保持教室、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清洁卫生。街道学校学生还要避免直接接触生猪或前往养猪场所。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并告知学校。

三、通过科学知识的普及,让学生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既要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四、各校(园)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的学生要立刻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追踪病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报告意识,发现可疑疫情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52195915)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电话52197358)报告。

五、各校(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严格猪肉进货关,加工猪肉时要确保煮熟煮透。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有饲养生猪的学校必须加强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附件: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

 

 

 

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

2009-5-8
    


  基本知识


甲型H1N1流感是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猪呼吸系统疾病,该病毒

可在猪群中造成流感暴发。
  通常情况下人类很少感染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途径可能是通过接触受感染的生猪或接触被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的环境,或通过与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人发生接触。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甲型H1N1流感能通过食物传播。

人甲型H1N1流感后的症状与普通人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喉、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和呕吐,重者会继发肺炎和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目前虽尚无疫苗预防甲型H1N1流感,但是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
  二、防护措施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3.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
  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6.食用处理得当的熟猪肉和猪肉制品。烹制猪肉时将猪肉烹制内部温度达到71℃,可杀死细菌和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