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15年一年级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15/5/27 0:00:00 作者:陈健 有1154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2015年一年级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宁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江宁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就我校2015年一年级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我校施教区范围:江宁街道陆郎社区、花塘社区、河西社区、西宁社区、庙庄社区、朱门社区、牌坊社区、大庙社区、荷花社区。
二、入学对象及条件:
1、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
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
(5)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
以上“五证”齐全的,如本校学额未满可以在本校入学,如本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域义务教育学位可接受范围内的学校给予统筹安排。
三、入学办法: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凡符合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2015年5月30日、3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带小孩到陆郎小学一(2)班、一(3)班、一(4班教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⑴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薄;
⑵适龄儿童出生证;
⑶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凡符合入学条件第二条,持有“五证”的外地务工人员子女须在2015年5月30日、3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带小孩到陆郎小学教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五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入学通知方式
学校将择日下发《入学通知书》给家长。下学期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注册。
五、联系人电话:
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